1.事實發生日:112/09/132.公司名稱:高明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活化資產及增加資金運用效益,擬出售NTC國家商貿中心土地及建物 (含車位)之不動產。經審計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次出售不動產一案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