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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補充公告112年7月25日之重大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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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補充公告112年7月25日之重大訊息)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69地號之土地及其地上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2/7/20~112/7/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土地276.99平方公尺(折算為83.79坪); 建物面積(含車位數量15個):總面積2,075.80平方公尺(折算為627.93坪)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23,786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德如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係以售後租回方式取得使用權資產, 本公司已於112年5月8日以新台幣291,000仟元處分該不動產。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使用權資產。 (2)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新台幣720仟元(含稅), 租賃期間為112年7月12日到115年7月11日共36個月。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議價。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者事務所:展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25,976,469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元邦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1)北市估字第00026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考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7月24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該使用權資產未達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公告之標準,係屬本公司自願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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