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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關係人新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簽訂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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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關係人新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簽訂廢水硝酸鹽氮處理系統新建工程承攬契約。
1.契約種類:自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2/10/6~112/10/6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新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契約主要內容:廢水硝酸鹽氮處理系統新建工程承攬契約 契約總金額:新台幣36,027,554元(含稅) 契約有效期限:本契約自簽訂之日起至保固期滿,及承攬人之義務 履行完畢之日止為有效期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配合全廠相關設備新增及改造計畫案執行。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10月06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10月06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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