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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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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 事 林 群 董 事 簡督憲 獨立董事 郭憲壽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 林 群 全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董事 簡督憲 英屬開曼群島商先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英屬開曼群島商先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經理人 先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GenomeFrontier Therapeutics, Inc.董事 德全藥品(江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獨立董事 郭憲壽 中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民國112年06月29日股東常會,由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並以出席 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股東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簡督憲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德全藥品(江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市陸家鎮金陽西路191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藥品研發、生產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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