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告本公司辦理112年度私募普通股案。 |
|
1.事實發生日:112/06/1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112年6月16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 職權)通過在案,茲將相關發行條件說明如下: (1).發行總金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 (2).發行股數: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3).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 (4).繳款期間:112年8月28日至112年9月6日,並全權授權董事長得 視實際需要延長繳款期限。 (5).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洽特定人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應募本次私募案之全部普通股。。 (6).將於股款募集完成日起15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公司為因應營運需求,擬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 及償債能力,以充實未來資本支出之需。 (8).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之權利義務相同,惟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 規定之限制。又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視適當時機依規定向主管機 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 3.因應措施:經主管機關核准後進行。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係一人法人股東,依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股東會 職權由董事會行使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