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高村隆太郎董事:劉文卿董事:末永智則董事:馬英杰董事:Fabio Sturaro董事:蔡志偉董事:林慶星獨立董事:黃貴英獨立董事:許銘福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15~114/06/14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