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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處分本公司大寮廠之土地及建物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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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本公司大寮廠(座落於高雄市大寮區大寮段3小段3270地號 建物:高雄市大寮區興業路16號 2.事實發生日:112/6/9~112/6/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4,500.00平方公尺,約1,361.25坪 建物面積:1,872.56平方公尺,約 566.45坪 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252,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欣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191,907仟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買賣價款將分四期支付: (1)第一期款為買賣價款之百分之十 (10%)(新台幣 25,200仟元)。 (2)第二期款為買賣價款之百分之五 ( 5%)(新台幣 12,600仟元)。 (3)第三期款為買賣價款之百分之五 ( 5%)(新台幣 12,600仟元)。 (4)第四期款為買賣價款之百分之八十( 80%)(新台幣201,600仟元)。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行情及專業估價機構之估價資料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華淵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新台幣260,333仟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聯興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1)高市估字第000068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富住通不動產仲介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經紀費用依一般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約定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及增加資產運用效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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