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2/04/272.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提請股東會同意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3.因應措施:本公司考量整體業務發展規劃,及因應未來發展策略,擬申請撤銷股票公開發行,並擬依法提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4.其他應敘明事項:出席五位董事,除林清華董事持反對意見,其餘四位董事表決通過,本案照案通過,提請股東常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