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於14日調高川湖期貨(FGF)、小型川湖期貨(SV F)保證金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健策期貨(JMF)、小型健策期貨(RGF)保證金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2倍。 本次調高係川湖(2059)及健策(3653)經證交所於12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3日至26日,期交所依規定自14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處置期間結束後,於26日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摘錄工商-◎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