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交割結算基金機制,提高個別證券商提撥金額對自身風險覆蓋度,臺灣證券交易所近日公告修正證交所「證券商增繳交割結算基金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將證券商補繳或退還基金的計算方式,由原計算值80%,調整為1倍,並自4月1日起實施。 證交所表示,為了強化交割結算基金機制,使增繳基金的計算基礎貼近實際曝險,決定推動調升「證券商機動提撥增繳金額標準由現行風險值0.8倍提高至1倍」,以提高個別證券商提撥金額對其可能違約損失的覆蓋率。 <摘錄工商-◎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