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為降低證交所借券中心平台的借貸交易費用收付繁複作業,以及出借人每個月都可收到借券費用收入,日前對公告,自明年6月1日起,相關收取費用將由每逐筆交易結算改為月結。證交所表示,此次修正重點包括:一、借貸交易費用收付方式:借券人尚未了結標的證券數量,採按月結算與收付;遇還券了結或提前部分還券時,議借交易,亦按月結算與收付;定價、競價交易,同現行作業,於還券次一營業日完成相關費用收付。二、按月結算借貸交易費用本公司收付時間:每月第一營業日結算後,於次一營業日收付完成。證交所另規定相關配套措施,包括:一、農曆春節前最後交易日之次一日遇月底日,則遞延至農曆春節後第一個交易日結算,並於次一營業日收付相關費用。二、為使新舊制銜接順暢,實施日(115年6月1日)前已成交之借貸交易費用,將於實施日結算至前一月底日(115年5月31日)後,於次一營業日收付完成。 <摘錄工商-◎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