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金上周傳出拿下三商壽至今,一樁重大轉投資案卻遲未對外公告,引發投資人「摸黑交易」爭議。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昨(28)日表示,若涉及爭議性事項,證交所會進行查證,一旦認定違規,將依規定處3萬至500萬元違約金。依證交所《重大訊息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上市公司涉及收購、分割、受讓等重大投資,或董事會決議對股東權益與股價有重大影響者,須於「事實發生日」起次一營業日開盤前2小時前發布重訊。所謂「事實發生日」包括協議日、簽約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過戶日、董事會或其設置之委員會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交易對象與金額之日。黃厚銘說,玉山金是否已達公告時點,須由證交所查證確認,若玉山金已達「事實發生日」卻未公告,將依《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規定》第15條裁罰,金額最高可達500萬元。市場質疑,玉山金團隊既已出具「具法律約束力文件」投標三商壽,是否未經董事會決議即行動?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回應,這屬公司治理問題,日後若金控提交合併案,金管會將審視程序是否符合法規與內控機制。玉山金和三商壽都未提交合併申請案。市場人士指出,玉山金是否召開董事會,已成爭議核心。一方面,若董事會已授權董事長議價並投標,屬重大轉投資決議,依法應公告;若已確定交易對象與金額,卻仍未公告,恐涉違反重訊規範。 <摘錄經濟-◎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