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10/282.發生緣由: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初次申請股票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應於股票上櫃掛牌前,公告並申報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2)股務代理機構辦公處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3)股務代理機構聯絡電話:(02)663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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