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9/24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第三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於114年9月24日截止。惟有部分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准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特此催告。(1)原股東及員工催告繳款期限114年9月25日至114年10月27日下午3時30分止。(2)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請於前述期限內,持原繳款書至台新國際銀行建北分行及各分支機構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3)若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6045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