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2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1)胡木鎮 董事兼總經理(2)張洪瑞 資深副總經理(3)胡木鵬 管理處協理(4)吳岱珊 財務處協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胡木鎮 董事兼總經理 古德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長 Varlink Limited 董事 Poindus Systems UK Limited 董事(2)張洪瑞 資深副總經理 元碩投資有限公司 董事長 Varlink Limited 董事兼總經理 Epos Distributor Limited 董事(3)胡木鵬 管理處協理 琪捷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監察人(4)吳岱珊 財務處協理 Poindus Systems UK Limited 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當事人依法迴避未參與討論及表決外,經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胡木鵬 管理處協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琪捷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監察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深圳市寶安區新橋街道新二社區中心路金達城大廈10G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電腦及週邊設備之買賣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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