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12/26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時間:中華民國115年2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地點: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二段209號(4樓交誼廳)。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一、宣布開會(報告出席股份總數)二、主席致詞三、報告事項(一)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二)訂定本公司「誠實經營守則」(三)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四)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五)配合土地租賃契約,調整桃園市中壢區不動產廠房資產耐用年限估計值案四、討論暨選舉事項(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二)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三)修訂「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四)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五)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六)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份條文並更名為「董事選任程序」案(七)補選本公司3席獨立董事及1名董事暨成立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案(八)解除本公司新任獨立董事競業禁止案五、臨時動議六、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5年01月13日起至115年02月11日止。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