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2/262.發生緣由:依據公司法第235條及本公司章程第28條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5年2月26日董事會通過提撥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1)員工酬勞:計新台幣20,405,511元。(2)董監事酬勞:計新台幣10,202,755元。(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