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4/28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2)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別為員工酬勞新台幣604,000元,董事酬勞新台幣345,000元,與114年度認列費用無差異。(3)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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