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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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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5/0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規定辦理,目前並 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0,000,000股普通股之額度內。 5.得私募額度: 本次私募股數以不超過10,000,000股普通股之額度內,自股東會決議日起一 年內分三次辦理,各次資金將用於充實營運及未來發展資金的需求。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價格,以不低於:(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 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或(2) 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 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 成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 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場狀況決定之。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 定方式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同時參酌本公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等 因素後決定之,其訂定方式尚屬合理,對股東權益尚不致有重大影響。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辦理私募之資金用途皆為充實營運資金、未來發展資金需求,預計可改 善財務結構、降低公司之財務經營風險及因應未來營運所需,有助公司業務 成長,對公司股東權益有正面且實質之助益。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實際籌資市場狀況掌握不易,為充實營運資金,引進策略性投資 人,並考量私募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且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可以確保 與策略性投資人間長期合作關係,加強公司經營之穩定性,故以私募之方式 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1.參考價格:尚未議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 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自交付 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有價 證券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價格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數額 、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辦理私募實際情形及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 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 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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