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公會「綠色及轉型金融行動方案」推出多項涉及與客戶議合的優先推動措施,包含「請銀行業將企業取得環境部核准的自主減量計畫、自願減量及抵換專案納入投融資評估,優先考量」、「請銀行聯貸主辦行,將對客戶議合情形列入盡職治理中並採去識別化方式揭露」等實務建議作法,期發揮銀行更大的金融影響力。 多家公股銀指出,將積極透過投融資商品,協助推動國家「2050淨零排放路徑」所列「十二項關鍵戰略」產業發展,並運用多項綠色金融商品提供減碳、能源轉型及產業鏈達成淨零所需資金,支持企業產業轉型升級以邁向淨零目標。 據悉,為發揮銀行金融影響力,引導客戶落實環境保護及社會永續責任,近年市場上聯貸案件多有透過以下方式推動議合,包含增列永續績效連結機制、於授信條件中要求客戶需遵守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等法規、貸後追蹤客戶ESG方面的重大消息等。 此外,若為赤道原則案件,則會由獨立第三方機構出具「環境與社會盡職調查報告」,並追蹤貸後監測情況、改善情形等。另外,銀行對於相關資料主要是揭露於永續報告書、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報告書、銀行永續專區等。 第一銀行指出,永續報告書中均有揭露當年度授信議合完成比率、議合結果等,並以個案案例方式揭露赤道原則聯貸案件、永續績效連結授信聯貸等案件的議合內容。 土地銀行則是有適合的案例,將配合揭露。彰化銀行則是於銀行官網頁面及永續報告書中,針對議合成效較佳的授信戶及承作赤道原則的案件,以去識別化方式列舉三例,揭露議合資訊。 彰銀指出,為進一步引導資金流向至永續經濟活動,帶動企業永續發展、減碳轉型及降低生態衝擊,已訂定授信議合執行作業程序,針對高碳排產業、上市櫃及高自然敏感產業的授信戶,採行不同程度的議合行動方式,協助授信戶低碳轉型及降低生態衝擊。 臺灣企銀將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相關議題納入授信決策過程,引導授信戶重視ESG、氣候變遷及永續發展相關議題。 <摘錄工商-◎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