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3/242.發生緣由: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5年3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