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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4年通過辦理發行私募普通股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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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5/05/04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4/06/25 3.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114年06月2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不超過10,000,000股 額度內之私募普通股案。 (2)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有價證券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屆滿前 辦理,因即將屆期,尚無選定符合資格之應募人,故於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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