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12/302.發生緣由:有關本公司原114/10/17公告之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及114年第一次特別股股東臨時會通過辦理之減資彌補虧損案,經向主管機關金管會證期局申請辦理減資作業送件後,因有作業程序未盡完善,故向主管機關申請撤回。待作業程序完備後再擇期重新送件。本件撤回不影響公司正常營運及股東權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