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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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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聲請人即債權人:萬達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王成發 相對人即債務人: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台灣士林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司促字第5836號 2.事實發生日:114/09/0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台幣221,368元與77,683元 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分別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否則應於支付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士林地方法院提出異議。 並支付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 4.處理過程: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聲明異議。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預估影響金額為新台幣299,551元及利息。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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