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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贖回甲種特別股基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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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2/11/16 2.發生緣由:(1)本公司擬依本公司章程第四條之一規定, 按甲種特別股之發行價格計算每股價格(即每股新台幣10元), 收回全部發行在外之甲種特別股(共計16億股)。 本公司董事長業經董事會授權,決定收回特別股基準日暨減資基準日 訂為112年11月22日。 (2)收回股份: 1,600,000,000股 (3)收回股份金額: 新台幣16,000,000,000元 (4)收回股份比率:24.23% (5)收回股份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50,033,000,000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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