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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購買土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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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案件一、坐落台南市仁德區太新段1086-0001地號土地一筆。 案件二、坐落台南市仁德區太新段1087、1088、1089、1099、1099-1、1099-2地號 共六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2/9/8~112/9/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案件一、土地面積:991.74平方公尺,折合約300.00坪,每坪價格約新台幣39,983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1,995仟元。 案件二、土地面積:4,773.56平方公尺,折合約1,444.00坪,每坪價格約新台幣39,976元 。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7,726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自然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非關係人交易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簽訂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約定辦理。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專業估價機構之估價金額及市場行情等因素。 (3)決策單位:經112年08月08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辧理購買土地相關事宜。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案件一、依市場行情因素。 案件二、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73,976,21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案件二、歐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周士淵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案件二、周士淵:(98)高市估字第000058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依合約規定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公司未來長期發展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08月08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08月08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1條,本公司於112年06月07日 台南市仁德區太新段1086-0001地號土地之取得(案件一),於112年08月08日 台南市仁德區太新段1087、1088、1089、1099、1099-1、1099-2地號共 六筆土地經董事會決議於總坪數1,444坪及總價金不超過6,400萬元之額度內,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取得之合約洽談及簽訂(案件二),雖案件一之金額未達 公告標準,因與案件二同屬於一年內累積取得或處分(取得、處分分別累積) 同一開發計畫之不動產,故一併公告二案之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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