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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客戶VanMoof Asia Ltd.辦理清算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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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係人或主要債務人或其連帶保證人名稱::VanMoof Asia Ltd. 2.事實發生日:112/08/31 3.發生緣由:本公司於今日收到VanMoof Asia Ltd(下稱VanMoof)書面通知, 獲悉VanMoof董事已決議將於112年9月5日召開債權人會議,會議主要目的審議 並決定清算人。 4.債權種類或背書保證金額及其所占資產比例: 本公司對VanMoof之應收帳款金額為美金26,302千元(約新台幣818,883千元) 及新台幣7,451千元,共計826,334千元,佔112年6月30日合併總資產約59.13%, 前述金額均已全數提列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分別於111年度財報及112年第2季 財報提列預期信用減損損失74,950千元及751,384千元,共計826,334千元。 5.債權有無保全措施:本公司將循法律程序保全債權。 6.預計可能損失: 初估損失金額為美金26,302千元(約新台幣818,883千元)及新台幣7,451千元, 共計826,334千元,前述金額均已全數提列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分別於111年度 財報及112年第2季財報提列預期信用減損損失74,950千元及751,384千元, 共計826,334千元,實際損失金額視後續程序而定。 7.因應措施: 本公司已委任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Jones day)採取相對因應措施,並積極 保全債權以維護公司權益。 8.其他應敘明事項 : 本公司將委託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Jones day)參加112年9月5日於香港 舉行之債權人會議,以維護公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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