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2/262.發生緣由:依臺灣金融控股(股)公司115年2月26日金控財字第11515400061號函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任期自115年2月26日起至115年8月24日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