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9/252.發生緣由:奉行政院同意,本公司董事長凌忠嫄續兼任臺灣銀行董事長職務,併均延長任期1年至115年8月9日,並經提報本公司114年9月25日第6屆第25次董事會。3.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