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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對本公司董事長、總裁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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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對本公司董事長、總裁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等起訴事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董事長劉勝勇、總裁吳麗玉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尚未接獲起訴書 4.事實發生日:114/09/11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於114/09/11發布新聞稿「生技公司人員 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依法提起公訴。 6.處理過程:劉勝勇董事長及吳麗玉總裁個人已委任律師依法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為106~109年間案件,並依據新聞稿內容評估 ,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均無任何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於本案尚待法院審理,本公司將待法院審理結束後再行因應。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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