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於29日調高元晶期貨契約(RLF)保證金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2倍。本次調高係元晶(6443)經臺灣證券交易所於27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28日至5月12日,期交所依規定自29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5月12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摘錄工商-◎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