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4/172.發生緣由:為使部分生產設備及模具等更客觀、真實地反映其經濟實質,並達成成本與收入之配合原則,擬重新評估前述設備及模具之耐用年限。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業經115年4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提報於本年度股東常會。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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