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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14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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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4/15 2.增資資金來源:民國114年度盈餘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576,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35,76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12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1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改發現金計 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凡經採帳簿劃 撥者,其畸零股款將抵繳帳簿劃撥費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嗣後如因股本變動致影響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 而須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案將俟股東常會通過,依法向主管機關申報核准後,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 另訂除權配股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事實需要, 須予變更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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