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於15日調高元晶期貨(RLF)保證金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欣興期貨(IRF)及欣興選擇權(IRO)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2倍。 本次調高係元晶(6443)經臺灣證券交易所於13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欣興(3037)最近30個營業日內經證交所再次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均為14日至27日。 期交所依規定自15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調高保證金,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27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