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於14日調整全新期貨契約(GUF)所有月份保證金,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2倍。本次調整係全新(2455)最近30 個營業日經證交所於10日再次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3日至24日。期交所依規定自14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24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