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4/082.發生緣由:說明: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5/04/08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獨立董事李承遠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台北市長春路辦公室資產擬出售案~~獨立董事李承遠、持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如下:資產活化法律程序上須釐清, 持保留意見本案經表決同意通過3.因應措施:依規定辦理重大訊息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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