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1/19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嘉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5/01/19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抗體與 ARC 技術研發評估 (2)商業模式評估 (3)台灣臨床供藥合作評估 (4)放射藥臨床試驗合作評估 (5)其他經雙方協議之合作事項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預期產生高度協同效益,對公司營運帶來正面影響。10.具體目的:強化核子醫學產業之布局,提升合作與產能效益。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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