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12/302.發生緣由:舊任會計主管、財務主管粘慧華已於114/10/17離職。3.因應措施:董事會通過委任新任會計主管、財務主管簡伯瑜。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