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10/232.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第2次現金增資延長特定人繳款期3.因應措施:本公司11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經報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4年9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7734號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業於114年10月22日提供特定人繳款通知,為使本次增資順利進行,並給予特定人充裕作業時間,今日經本公司董事長決定,將特定人繳款期限延長至114年11月28日止,現金增資條件、資金用途及認購價格均維持不變。4.其他應敘明事項:收足股款增資基準日茲更正為114年11月28日。原股東及員工催繳期截止日為114年11月28日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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