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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宥杏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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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實發生日:114/10/22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宥杏股份有限公司 3.因應措施: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宥杏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4/10/22~114/10/22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600,000股 每股價格新台幣83.33元 總交易金額新台幣5,000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相對人:宥杏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業務往來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 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 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投資協議執行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附買回條款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參考依據:致遠國際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之鑑價報告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 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股(含本次交易)之數量:600,000股 累積交易金額(含本次交易):新台幣5,000萬元 累積持股比例:4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 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 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佔總資產比例:10.61% 佔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23.73% 營運資金數額:133,479,756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運策略規劃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7.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 114 年 10 月 22 日 18.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是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元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0.會計師姓名:阮瓊華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台財證登(六)字第2719號 22.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3.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4.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5.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26.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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