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於22日調高華邦電期貨契約(FZF)及金居期貨契 約(PQ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 5倍,本次調高係華邦電(2344)及金居(8358)分別經證交所及櫃 買中心於20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0月21日至11月4日 。 期交所依規定調高華邦電期貨契約(FZF)及金居期貨契約(PQF) 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22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 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1月4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 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 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摘錄工商-◎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