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10日公告調降美國那斯達克100期貨契約、元大台 灣50ETF期貨、國泰永續高股息ETF期貨、復華台灣科技優息ETF期貨 、元大台灣50ETF選擇權等16檔期權契約保證金,並於11日一般交易 時段結束後起實施。 根據臺灣期貨交易所公告,將調降16檔期權契約保證金,並自11日 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股價指數類期貨契約方面包括東證期貨 契約(TJF)、美國那斯達克100期貨契約(UNF)、美國費城半導體 期貨契約(SXF)。 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期貨契約方面,包括元大台灣50ETF期 貨契約(NYF及NY1)、小型元大台灣50ETF期貨契約(SRF及SR1)、 元大高股息ETF期貨契約(PFF)、小型元大高股息ETF期貨契約(SS F)、國泰永續高股息ETF期貨契約(RIF)、群益台ESG低碳50ETF期 貨契約(RYF)、群益台灣精選高息ETF期貨契約(SMF)、復華台灣 科技優息ETF期貨契約(SNF)、元大台灣價值高息ETF期貨契約(SU F)。 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選擇權契約方面,包括元大台灣50ETF 選擇權契約(NYO)之期貨契約保證金及選擇權契約風險保證金(A值 )、風險保證金最低值(B值)、混合部位風險保證金(C值)所有月 份保證金金額。 期交所提醒期貨交易人,期貨交易為保證金交易,須隨時關切自身 未沖銷部位的風險,了解保證金風險涵蓋程度,並注意與期貨商約定 的風險控管措施,交易人應提高風險意識,多加注意帳戶部位及權益 數可能變化,適時繳存充裕之保證金,較能避免市場價格劇烈波動產 生之虧損超過自身可承擔能力之情事發生,以維護自身交易安全。 <摘錄工商-◎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