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以下「抗告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相關文書案號:原裁定案號114年度全字第428號2.事實發生日:114/09/04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抗告人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全字第428號民事裁定,於法定期間內依法提起抗告4.處理過程:委請律師依法定程序辦理後續事宜。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終止本公司有價證券於櫃檯買賣,本公司有價證券已非屬上櫃證券無法繼續於櫃檯買賣市場流通。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