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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前之現金增資提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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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市前之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1.事實發生日:114/08/29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配合本公司初次上市前對外公開承銷辦理 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提請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同意原股東放棄認購權利,以 供全數提撥辦理本公司上市前公開承銷之用。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29 (2)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15%之發行總數供 員工認購。 (3)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擬於114年 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徵得原股東同意,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 10%~15%予員工認購外,其餘85%~90%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並全數提撥 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之規定限制。 (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作為本公司初次上市前提出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6)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處理方式: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認購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增資發行計畫之一切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募集金額、承銷配售方式、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 相關事項),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11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 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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