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12/23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4年10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並授權董事長訂定換發基準日等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一、依據公司法第162條之2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二、本公司於114年12月19日經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股票公開發行。三、無實體股票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4年12月25日(因最後過戶日114年12月25日適逢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4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4點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14年12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4年12月26日起至114年12月30日止。 (3)全面換發基準日:114年12月30日。 (4)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114年12月31日。 (5)無實體股票上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上櫃掛牌後另行公告。五、股票相關作業: (一)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二)辦理地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三)聯絡電話:(02)7719-8899 (四)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4:30(星期例假日除外)六、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變更上述條件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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