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1/092.公司名稱:芯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4年第二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 12月26日截止,尚有部份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5年01 月12日起至115年02月12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依原繳款書規定 方式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 依所認購之股數,俟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股票劃撥入貴股東之集保帳戶日期。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電話:02-23268818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