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3/242.公司名稱:高福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協辦輔導證券商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來函,因其內部政策考量自115年3月24日起辭任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櫃買中心得停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為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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