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3/03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115年3月3日決議通過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1)員工現金酬勞為新台幣99,155,871元,無股票酬勞。(2)董事現金酬勞為新台幣49,577,930元。上述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之金額無差異。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