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11/072.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3.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本公司淡水倉儲服務處於114年11月5日上午約8時許,維修室發生悶燒情形。經消防單位到場處理後撲滅,其初步研判為電器設備過熱起火,惟詳細原因尚待消防局正式報告確認,現場除物件災損,無人員傷亡。4.處理過程:事故發生後即通報消防單位到場處理並清點災損及協同保險、公證單位進行後續善後處置。5.處分情形:無6.是否遭裁處罰鍰:否7.裁罰金額(元):否8.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預計可能損失包括營業設備、貨物商品及室內裝修約58萬元,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9.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尚未確定災害損失項目全數在火險投保範圍中,理賠金額尚待保險公司依勘驗結果核定。10.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加強防火教育訓練宣導及電源安全管理,相關火災通報與警示系統進行強化,以提升建物公共安全,並持續追蹤執行狀況。11.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114/11/0512.其他應述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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