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4/09/192.發生緣由: 本公司依113年第四季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截至113年12月31日累積虧損為224,478仟元,加計114年前七月發生之淨損29,003仟元,已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498,000仟元*1/2=249,000仟元)。3.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報於最近一次股東會。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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